四大文学体裁是指诗歌,散文,小说,戏剧四种文学创作体裁,是文学创作最为常见也最为高端的四种体裁。
诗歌,是一种抒情言志的文学体裁。是用高度凝练的语言,生动形象地表达作者丰富情感,集中反映社会生活并具有一定节奏和韵律。
散文是一种抒发作者真情实感、写作方式灵活的记叙类文学体裁。
小说刻画人物的方法:心理描写、动作描写、语言描写、外貌描写、神态描写、侧面描写,同时,小说是一种写作方法。
戏剧的表演形式多种多样,常见的包括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木偶戏、皮影戏等。戏剧是由演员扮演角色在舞台上当众表演故事的一种综合艺术。
扩展资料:
其他文学体裁:史传文学、笔记、骈文、回忆录、书信、游记、短文、八股文、随笔、小品文、应用文、书话、诗话、词话等。
文学体裁也有三分法和四分法:
"三分法":根据文学作品建构审美意象的不同方式,把文学体裁分为三大类。即:叙事类、抒情类、戏剧类。
"四分法":根据文学作品在意象建构、体裁结构、语言运用、表现方法等方面的不同,有四分法:诗歌、散文、小说、戏剧文学。
仅仅从叙事的、抒情的、戏剧的这三个不同的方面来分类,忽视了各类体裁的文学作品在体制、结构、语言等其他方面的特点,因而把一些基本特点相同的、本来应同属一类的文学体裁,分割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