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志问道,以启未来。编纂《宁春村村志》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有益宁春的系统文化工程,面广量大要求高,任务相当繁重艰巨,亟须社会各界密切配合、鼎力支持。为全面系统、客观准确记述宁春村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历史与现状,充分体现时代特点、地方特色,编纂出一部集资料性、科学性、著述性、可读性于一体的精品佳志,特向社会各界,尤其是春荣镇宁春村籍人士和曾经在宁春村工作、生活过的其他人士,征集有关资料和信息,真诚希望得到各界朋友的支持和帮助。一、征集内容凡涉及宁春村有关的建置沿革、人文地理、自然资源、灾情异事、土特物产、风土人情、方言谚语、文物胜迹、知名人物、民族宗教、民风民俗、风景名胜等各方面的资料,均在征集范围之内。资料征集的上限以所能搜集到的最早资料为起始,详细收集建国以后宁春村的发展变化,下限至年4月。提供资料和信息的提纲如下(不受此限):(一)人物(资料约一字)1.出席县(市)级以上党代会、人代会代表、政协委员,包括工作时资料、信息;2.宁春籍在党政军界曾任副科以上实职的干部(含离退休或离世的老同志);3.宁春籍县级以上英模人物的资料和照片。有立功、获奖、著作、文章、科研成果者,请附证书、奖章、著作、文章的照片或复印件;热心公益事业,见义勇为、抗险救灾,及乡贤人士;4.宁春籍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各类人员以及取得研究生、博士学位的人员。出国留学、工作人员,现居港澳台地区的知名人物;5.宁春籍公民,在省、市级以上报刊、出版社发表、出版的各类文学、艺术、科技、医学等领域的文章、著作、绘画、书法作品以及获奖情况。附文章发表的报刊、著作原件以及获奖证书的照片;6.宁春村域内自有史以来,秀才、举人、进士等各类有功名人物资料或信息,古今乡贤(指在,社会建设、风习教化、乡里公共事务中贡献力量,在忠、孝、礼、义、廉耻等方面出众的贤达人士、孝子贤媳)等;7.近现代在演艺、文化艺术、体育界具有重要影响的,在传承、保护和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如泥塑、彩绘、香包刺绣、剪纸、面塑、传统织布技艺、擀毡、编席、编囤、木架灯笼、铁匠、石匠、窑匠、酿酒等),受到市级以上命名的民间艺人(民间工艺美术大师、刺绣大师、文艺家等),市文联下属的市级以上专业协会会员。8.在改革开放中涌现出的杰出非公有制企业代表人士和为当地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民营企业家,其他在某一领域有重大影响的人物,拥有专利权和知识产权的重大发明创造者;9.解放以后村支部、村委会、妇联、民兵连及村组干部姓名、照片(包括去世人员)全部录入;10.宁春籍老八路、老红军、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等现役、退役军人;11.长寿老人,90岁及以上去世或90岁以上健在者。二、村戏校、自乐班、社火班、皮影戏班、木偶戏班的组建时间,创办人、存留时限,村群众体育健身舞蹈队的组建情况,村各组传统古庙会正会日期等资料。三、刊载有关宁春村内容的报刊、图书、回忆录、访问记、调查报告等。有关宁春村重大事件(包括重大自然事件)的记录、回忆录及相关资料和照片。四、有史料价值的各类新旧家谱、族谱、旧书籍、老照片、古碑文、旧文书、老地契、书法、绘画等,以及一切有价值的老物件(拍照、复印后物归原主)。五、参加各级(包括乡镇、公社)人大、政协、党代会、英模、群团各类会议的集体合影、发放的出席证件、纪念品等。六、在村内流传的民歌民谣、故事传说、奇闻轶事、诗文选录、谚语俗语、小曲歇后语、民俗风情等(一旦采用,将在后记中署提供者姓名)。七、革命文物和名胜古迹、古遗址、古建筑(戏楼、庙宇、古城古堡、塔、亭等)相关资料。八、征集方式(一)收藏者对有关实物与资料有保存意愿的,待村志办复印或拍照后将原件奉还本人。复印件和照片同样登记并注明出处。(二)约稿。凡自愿撰写简介、回忆录、传记、史料者,请联系预约宁春村委员会村志办将根据编志需要录入。九、征集时间与渠道(一)征集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30日为止。(二)捐赠、出示实物资料或提供情况信息,可直接与宁春村联系,也可以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qq.
转载请注明:http://www.aierlanlan.com/cyrz/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