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年第号公告,批准“华州皮影”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保护范围覆盖该区9个镇1个街道。这是继“华县大葱”之后,华州区又一个获批的“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华州皮影”起源于多年前的汉代、兴盛于唐宋、明清为鼎盛时期。因其悠久的发展历史、得天独厚的自然生态环境、奇特的选料、别树一帜的雕刻和加热敷彩技法使其独具特色,被国家和陕西省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堪称“国宝”、“中华一绝”。目前,华州区有皮影戏表演班社30余家,皮影雕刻作坊公司、基地20余个。为加快产业扶贫战略实施,该区于年初启动“华州皮影”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同年底一次性通过了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组织的专家委员会,对“华州皮影”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技术审查。
据悉,“华州皮影”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华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华州皮影”的检测机构由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为了保证“华州皮影”的质量和特色,促进“华州皮影”生产持续、健康发展。下一步,华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强对获批产品的保护和监管,让“华州皮影”带着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这张“金名片”走出国门走向世界,为推动区域经济飞速发展和当地群众脱贫致富发挥应有作用。(通讯员杨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