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汉字源远流长,从甲骨文开始,作为最重要的记录方式,已经成为文明发展和推进过程中的重要载体。文字是中华民族的根,这种历史悠久、年代久远的记录方式,使得一个民族从文字时代发展至今,始终有据可循。从甲骨文发展到真、草、隶、篆,这漫长的文字发展历程,充分说明一个民族只有进入到文字时代,其文化与历史才会被我们的后人所理解和认识与传承。
有了对文字、口头文化、语言的深刻记录,历史才会具备清晰的延展脉络与节律。中国五千年统一而又定型,并且从未间断的文字史为皮影戏两千多年一脉相传、历代不绝奠定了文字记载基础以及传承至今的经典性条件。
文字的科学定义及其内涵《语言学名词》中关于“文字”方面的解释和定义是,人类在记录和传播语言过程中,所产生的书写符号系统。重在指出以下几点:第一,文字是人类特有的现象;第二,文字的作用是记录和传播语言;第三,文字是书写符号系统。
文字的属性文字属于符号的一种,可用于系统化表达思想和信息。而文字本身具备的可视性,作为最重要的工具之一,在人类文明发展的过程当中,作为记录文化的符号。这种形式的符号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而且可以进一步固定并不断发展。这种方式也就导致文字和语言之间具备一定的依附关系,文字作为最重要的辅助内容,需要在更紧密的情况下发挥其实际作用。
文字的特点由于文字本身就具有自我陈述、自我说明的特点,因此通过文字记载便能够重新复述历史,对于历史文明的探索,考古学所能够给予的依据非常有限。尽管挖掘得出的资料给我们带来了关于社会的信仰与结构等方面的信息,但是文字资料的匮乏在很大程度上又限制了人们对于历史的认识。
文字可用于记录语言,但在实际使用时,也具备一定局限性。另外,最原始的文字由于其在词组中的音义附着程度远远不如成熟的文字那么稳定,自我陈述、自我说明的力量可能相对软弱一些。
文字的作用文字最重要的功能之一就是打破了语言的时空限制,使得文字在语言中的记忆延伸得更加宽泛,使得文字交际的功能变得更为强大。文字给人们记录生活提供了一种更好的途径和方法,对经验的借鉴与学习以及对知识的广泛普及提供了一种物质上的依托,加快了我们在人类历史社会中的经验与知识积淀的速度。人类是通过语言文字这种高效的资源作为信息传递工具,大大增强了文化、思想、哲学、宗教、美术等各种人类文明的传递速度与效率。
皮影戏的文字记载中国的皮影戏研究,从汉代开始,文字记载的内容尚且有据可循,而在这之前,皮影戏就已经有了较长时间的历史传承。在汉朝班固的《前汉书·李夫人传》中,就曾提到“乃夜张灯烛,设帷帐,陈酒肉,而令上居他帐”等词汇。在进入到宋代时,人们对此方面已经有了更充足的认知,皮影戏也传播到千家万户。
依据以上的文字记载可以看出,当时的影戏只能称作“影”,而非“戏”。此时的影戏没有剧本与唱词。在此之后的汉朝《汉书》,西汉司马迁《史记·孝武本纪》、桓谭《新论》、王充《论衡·自然篇》,唐代《酉阳杂俎》,宋代《都市纪胜》《百宝总珍》、高承《事物纪原》、孟元老《东京梦华录》,明代张耒《明道杂志》、张仁熙《皮人曲》。宋代《都市纪胜》等历史文献延绵不绝地记录了皮影戏发展的伟大工程,因而使皮影戏的溯源得以蹈袭有据。